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全国人大还未正式启动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仍处于调研阶段。那么,这项事关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的立法工作为什么还迟迟没有启动呢?房地产税立法在等什么呢?
房产税是指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2011年,上海和重庆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2013年“国五条”提出,要继续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随后传出杭州、广州、深圳等可能纳入试点范围,但最后却不了了之。
随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就不再见诸报端了。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是两个概念,前者是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而房产税仅是前者中的一个税种。房地产税将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共6种,大致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其中,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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