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相较于2015年版,新版《目录》充分考虑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运行和百姓生活服务需要,进行了73处修订。本期996我们了解一下新版《目录》有哪些变化。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新版目录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调整为目前“1+4”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出来。
本次目录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
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在房产方面,新的《目录》主要提出以下几点:
全市范围内:
禁止新建容积率小于1.0的项目(这一般都是指独栋别墅,文件中明确说明“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文物保护区、平房区按院落进行建设的除外);
禁止新设立房地产租赁经营中的集中办公区(《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的经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办公区除外);
企业总部管理中,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
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
禁止在人防工程内设立托儿所、幼儿园;
禁止新建和扩建健身休闲活动中的高尔夫球场。
中心城区
普通高等教育中,不在原校址基础上向周边扩展,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东、西、北四环和南三环路以内,禁止新建建筑面积1万㎡以上的商业设施;
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
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食品半成品或成品全部来自于中央厨房或者食品制造企业的除外;经营单一品种的除外)。
东城西城
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即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
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禁止新建和扩建批发业。
朝海丰石四区:
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禁止新建建筑面积一万㎡以上的商业设施。
北京城市副中心:
禁止新建和扩建民用运输机场;
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餐饮业经营(符合规划的除外);
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
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食品半成品或成品全部来自于中央厨房或者食品制造企业的除外;经营单一品种的除外)。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不仅是调整北京空间格局、治理大城市病、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需要,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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