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知:新房交房前 业主就能查验房屋质量!

来源:北京日报 2018-09-05 14:15:44

原标题:买房必知:新房交房前,业主就能查验房屋质量!

近日,市住建委对《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提供居住使用的建筑,将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的查验。

买房必知:新房交房前 业主就能查验房屋质量!-中国网地产

哪些房子被列入进来呢?这份通知所称的住宅,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结合管理实际,是指供居住使用的建筑。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商品住房外,回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以及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也可以提前进行质量查验。

  要进行质量查验的新房,首先要过的一关就是工程质量验收:已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且分户验收合格,有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或者已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有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房屋具备上述查验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业主进行查验的日期、地点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等事项;建设单位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业主查验的前提条件。

查验过程中,业主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还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进行查验。

对于查验时间,建设单位与业主可以进行约定。记者了解到,双方有约定的,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查验时间内查验完毕;双方没有约定的,业主应当自查验之日起7日内查验完毕,并与建设单位就查验结果进行书面确认。业主逾期未进行查验的,由建设单位进行书面记录。

一旦查验出来了质量问题,业主也有渠道进行解决。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是经业主查验有质量问题的,将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此外,这份文件也要求市和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房屋质量查验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质量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该建设单位企业资质升级、相关项目的网上签约或参加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

市住建委方面披露,目前此文件已通过官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9月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买房必知:新房交房前 业主就能查验房屋质量!
来源:北京日报2018-09-05 14:15:44
在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的查验。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