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核心区将限制写字楼酒店等大型公建
备受关注的北京产业调整和优化又有新动作。《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将于近期发布实施。《目录》禁止或限制的行业涉及建材、造纸、纺织等一般制造业。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严格严格禁止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大型医院,严格限制酒店、写字楼、展览馆等大型公建。
《目录》发布后,涉及《目录》的10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咨询。
“全市禁止新增区域性专业市场”
据了解,该《目录》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10个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今年3月份《目录》形成初稿,曾数次召开部门、区县专题研讨会,征求了专家、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
5月底,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召开了专题征求意见会和专题协商会,10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了《目录》讨论。
有关部门介绍,在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看得准、有共识的行业列入了《目录》。
其中既包括全市都要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如建材、造纸、纺织等一般制造业,燃煤发电,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也包括在四类功能区各自要限制的功能和产业,如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在执行全市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要严格禁止制造业、建筑业、批发业,禁止新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大型医院,严格限制酒店、写字楼、展览馆等大型公建。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针对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更科学发展。《目录》发布后,涉及《目录》的10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咨询。
此外,《目录》不涉及现有存量产业,存量产业调整将按全市统一部署,从就地淘汰、转移疏解、技改升级三个方向稳妥有序推进。
《目录》将动态更新并适时修订
《目录》分为禁止性和限制性两类,据介绍,这两种类型分布针对一些明显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行业及有区别地加以限制的行业。
此外,《目录》制定过程中,考虑了北京四类功能区的差异性。
北京全市分为四类功能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目录》把管理措施分为全市和四类功能区域两个层面,全市层面的管理措施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执行;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基础上,四类功能区域层面的管理措施增加差异化管理措施。
据介绍,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建立《目录》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具体来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录》的出台是北京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第一步,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因此,《目录》内容也会动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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