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尚在调研 多地扩围试点被取消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2-09 07:44:00

原标题:地产税立法尚在调研 上海等地扩围试点被取消

地产税立法尚在调研

“之前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目前确实已停止。”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人士日前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现在的重点是加快地产税立法,总的原则由全国人大简明扼要设计好立法框架,具体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各地的情况自主选择实施。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备受瞩目的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还处于调研阶段,并未完全启动。具体是由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参与。

"房产税"是指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的,该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只对经营性房产征税。2011年,上海和重庆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2013年"国五条"提出,要继续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随后传出杭州、广州、深圳等可能纳入试点范围,但最后房产税扩围杳无音信。2014年两会上明确要做好地产税立法工作。

而所谓"地产税",是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如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房产税地产税虽一字之差,但含义完全不同。

此前市场有说法认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不够成功,所以房产税试点扩围被取消。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上述税务总局人士表示,不能以成功或失败来评价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因为作为试点,本来就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没有这两个试点取得的经验教训,就没有之后关于加快地产税立法的提法。这两个地方的试点本身属于尝试和进一步路径选择的基础。

在业内人士看来,抛弃房产税而转向地产税立法,主要原因是未来要将地产税作为地方的主要税种,是税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体现中央推动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日前,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称,将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目前至少人大还未正式启动草案起草,还处于调研阶段。”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房地产税立法尚在调研 多地扩围试点被取消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4-12-09 07:44:00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备受瞩目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还处于调研阶段,并未完全启动。具体是由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参与。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