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刚:“小产权房”合法化前提条件不存在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1-26 20:13:00

地产中国网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以来,再次引发“小产权房”转正传言。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房地产论坛50人》 成员王国刚在接受地产中国网专访时表示,只有在合法同时符合国家的规划和用途管制两个前提下,然后才允许集体经营性用地出让、租赁。与此对应,小产权房在建的时候不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搞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合法化,因为前提条件不存在。

王国刚认为,《决定》中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不是起全面性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有两个基本前提,第一个前提法制,必须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第二,现代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所谓的市场经济中的平等,是在这两个前提约束下的平等。

与此对应,王国刚指出,目前农村出现的几个典型现象,如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当时建的时候是否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如果不符合,那现在如何合法?小产权房想要合法需要解决原来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不解决,那么不能进入这个过程,因为前提条件不存在。

针对目前有些人炒作小产权房合法化,王国刚表示,要防止一些人因为误解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农村把原来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突发性的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村里没有这个权利,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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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刚:“小产权房”合法化前提条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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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刚在接受地产中国网专访时表示,只有在合法同时符合国家的规划和用途管制两个前提下,然后才允许集体经营性用地出让、租赁。与此对应,小产权房在建的时候不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搞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合法化,因为前提条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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