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本是政府对一些没有住房且经济能力有限人群的一项优惠政策,可儋州女子陈某竟以帮忙申请公租房之名诈骗143万元用于购买私彩和偿还高利贷,被判有期徒刑13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近日,经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释明法理,陈某表示服判并申请撤回上诉。
2014年10月23日,陈某在儋州那大镇家中,对吴某谎称认识领导,能帮其申请到那大镇的公租房,需收取3万元手续费,先交3000元定金,待申请到房子后再交2.7万元尾款。吴某信以为真,将3000元交给陈某,陈某出具一张收据。随后,陈某还通过亲朋好友等多名中间人对外宣称花钱即可帮忙申请公租房,陈某与求房者约定每套公租房手续费1.3万元至3.8万元不等,求房者先交付3000元至1.4万元不等的定金。钱到手后,陈某以收取押金的形式给每一位求房者开具收据,然后分给多名中间人2000-4000元不等的好处费,余款则用于购买私彩和偿还高利贷等。
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陈某共骗取了上百人共143万元。截至案发,陈某并未能帮他人申请到公租房。2016年4月19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公租房从申请到分配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查程序严格,若申请公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了解咨询,不要轻信别人的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