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市政府将“节能暖房工程”列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中,各区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改造方案。 2015年计划220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将在取暖期结束后全面开工。对于这项政策,政协委员陈华建议,将2000年以前兴建的住宅纳入“暖房子”工程。
1700万平方米住宅需改造
在提案中,陈华列举了一组数字:按照国家关于“十二五”期末,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总量的35%以上,要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的要求,本市市内四区约有17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需进行节能改造。
从2013年开始,大连市计划两年内完成约6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2014年12月11日,市内四区完成300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改造老旧住宅976栋,惠及49571户百姓。2015年计划220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将在取暖期结束后全面开工。
“城建局指出,市内四区2000年以前修建的房子多数没有打保温层,年久失修,墙体脱落,冬季透寒问题十分严重。”陈华表示,由于这些问题有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经费不足又使得物业解决不了维修问题,因此形成恶性循环。
2000年以前兴建住宅需“保暖”
陈华建议,政府应尽快将2000年前兴建的房子,纳入“暖房子工程”。同时,陈华表示,“暖房子工程”深得民心,但在这项工程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让群众着急的情况,比如自家房子是不是在“暖房子工程”实施范围、什么时间开始施工等问题,信息发布不及时。
陈华建议,在“暖房子工程”实施计划和方案出台后,要尽快向社会公示一定时期内将实施改造的房屋范围、预计施工的时间、维修项目、实施标准等信息,畅通信息渠道,减少居民四处打听消息带来的困扰。公示信息可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也可以通过街道、社区公告板等方式向群众明示。同时,对于完工的工程,顶层、阳台的建筑材料要及时清理,对保持环境整洁的问题,城建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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