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宝鸡讯(记者张欣宋秉琴)
“我们要领取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补助款,需先捐款3300元,不捐款就不能领取。”昨日,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村民向华商报反映。据悉,该村共有88户村民可享受万余元的危房补助,但村上却要求,不捐3300元“修路款”,就不能领补助。对此,获助村民怨声载道。
捐款村民:为能领到钱才捐的
当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说起此事,村民们颇多抱怨。据村民们讲,这几天村里开始发放危房改造国家补助款,村里共有88户人家享受这个政策,每户可以领到10900元,但村里要求必须先捐款3300元,说是用于还村里修路欠的款,捐后才能拿到补助,而且捐款村里还不开收据。有知情村民透露,村里已有40多户人家交了捐款。
华商报记者随即在村里找到3户已交过捐款的村民,其中两人称心里不想交,但村上说交了才可以领到10900元钱,为了能领到钱才交的。另一村民袁某表示,他认为这些年村上发展比较快,村容村貌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大家确实也享受到了环境变化带来的好处,所以捐点钱也是应该的。
“说是捐款,那就不应该规定数额,再说了即使是捐款也应该开具收条。”一村民说道。随后,有村民拿出一份今年5月13日村上的会议记录: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每户10900元;凡享受政策补助的农户共88户,全村统一支配,发放补助资金;村委会给农户不出具票据,所交资金为农户给公益设施捐赠资金。每户给村上缴纳3300元公益设施费,用于偿还搬迁点的道路硬化、挡墙工程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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