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买房人“张金凤”以“先交首付,再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尾款”的方式在多处购买房产。多名卖房人称,此种方式虽有风险,但“我爱我家”中介人员宣称可签订保障合同,合同会对资金做担保。
然而,这些人并未收到房屋尾款,其质疑“我爱我家”中介存在合同违。
■事件
买房只交首付先过户
卖房人马先生称,去年11月初,他委托我爱我家出售一套房屋。当月27日,经中介公司经纪人引荐,一名叫“张金凤”的女子出现,称欲购房,但因受到市房屋限购条款制约,无法直接购房,会由其家人代购。
马先生称,当天张表示现金不足,可先支付三分之一的房款作为首付,“然后先把房子过户她,她再用房产进行商业抵押贷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尾款”。
马先生称,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表示可对此类型交易做补充协议,并签署“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他们承诺这个合同会对资金做担保,一旦出现风险,会赔偿客户的损失。”随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张支付了首付107万。
根据马先生的合同内容,买方应在60个工作日将尾款付清,“本应3月8日就付清尾款,现在却连人都找不到,这就是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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