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推管理新政 78家央企“退房“加速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4-14 10:06: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推进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部分央企将纳入试点。

据国资委知情人士透露,房地产央企将成为本轮改革的主体之一,如果改革能够顺利完成,将会加速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的步伐。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获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后,将掌控中央企业的资本运营(“财权”),届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国资委将主要负责管理中央企业的行政职能(“事权”)。  “事实上,国资委现在已不干预企业日常的经营,只是在方向上做引导。”国资委内部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将于10月推出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国家财政出资70亿元注册成立,是国资委主任主抓的重点工程。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将会采取现代化公司制度形式,分类性质管理国有资产。

中国房地产报独家获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争议已久的产权归属问题已经落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直接隶属于国资委,已被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入2014年工作要点,具体正式文件的出台将在10月份。

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主体方面,该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是以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经营目的,并承担明确责任。

三是在国有资本代表(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下。

国资委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中央将采取政企分开形式来统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设立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与薪酬、审计三个委员会,下辖部门可根据产业性质划分,如钢铁部、汽车部、电信部等,主要模仿淡马锡模式的国企改革思路。政府不干预企业决策,采取无为而治的控股方式和完善的经理人市场。

但这种模式并不是一致被看好。

“抛开现有集团公司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种叠床架屋、画蛇添足的做法不太可取。”前述国资委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所以在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前必须把规矩给定好。否则会造成委托代理链条的无意义扩展及国资监管成本的无谓增加,极有可能出现其与现有集团公司争地盘、争利益、与国资委撞车的混乱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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