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税出台“加强税收软环境40条”

来源:长春日报 2017-07-11 08:46:00

  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税收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积聚发展能量,助推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市国税局制定下发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40条》。新措施从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和强化监督绩效考评等5方面,全面优化税收软环境,提升全市各级国税部门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40条”进一步简化了小微企业减免税手续。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直接免税。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可自主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即视同备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为了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40条”中规定,实施“首违不罚”,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税务稽查“三年一次”,原则上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对同一纳税人三年之内只进行一次稽查,税务总局交(督)办案件、举报案件或查办其他案件发现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除外。

  为了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市国税局开通重点税源“直通车”,搭建快速顺畅的税企沟通平台,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免填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增加免填单服务的业务种类,将31种免填单业务扩大至41种,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扩大全省通办业务范围,将发票管理和证明管理两类10项涉税业务纳入全省通办范围,由4类15项177个业务扩大至6类17项187个业务,打破区域界线,纳税人就地就近办税。扩大自助办税业务范围,将发票代开业务纳入自助办理范围。加大支持“走出去”企业服务力度,打造长春“国税专+”手机APP升级版,搭建快速响应企业需求的移动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发票领用“足不出户”及预约办税等多项服务。

  为进一步发挥纳税信用激励作用,“40条”规定增加单次发票领用数量,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A级、B级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长春国税出台“加强税收软环境40条”
来源:长春日报2017-07-11 08:46:00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