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中国快讯 10月7日晚间,佛山市政府宣布重启限购,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的新政,新政将于10月8日正式执行。值得一提的是,10月4日佛山曾出台楼市新政,但因未涉及限购受到不少业内人士的诟病,认为调控力度不大。
主要内容如下:
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2、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3、对拥有2套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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