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夫妻双方携带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驻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高新区火炬新街36号,电话:6041926)。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萨尔图分中心驻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电话:460861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凤分中心驻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龙凤区龙政路1号,电话:621610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让胡路分中心驻让胡路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让胡路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让胡路区新城街287号,电话:515278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分中心驻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东侧(大同区同庆街和同城路交叉口附近,电话:61659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岗分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市国土资源局红岗分局1楼(红岗区萨大中路北50号,电话:6786899)。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