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
农房贷的风险怎么控制?农民万一还不上钱,银行该如何处置其房产?
对此,浙商银行表示其农房抵押类业务,从客户群准入,到抵押物选择标准都形成一套规范的标准体系。在准入上,以村为单位,聘请村级(如村支书)、镇级(如镇长)两级金融顾问,对村的整体信誉和单个借款人信誉进行综合评定,另一方面也审慎划定农房接受范围并确定评估价格。
“如果遇到必须处置的情况,首先出于社会稳定、人道关怀的考虑,在业务发放前,浙商银行就通过要求第三方提供住所等方式解决农房万一被处置后抵押人的居住问题。”浙商银行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抵押物处置是最后的选择,贷款重组、村集体协商处置是优先选择,即使不得不处置,因为抵押物准入的标准比较规范,农房在当地政府规定范围内拍卖流转操作可行性是很高的。”
此外,除了传统的司法拍卖方式,浙商银行业务范围对应的各级政府基本已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也为优质抵押物提供了流转通道。
但是,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银行想要合理受偿也非易事。对于抵押农房处置的障碍依然存在。比如说,对农民合法所有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如何评估和拍卖?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如何分割?
为方便农户就近申请贷款,浙商银行所有开办“农房抵押贷”的机构均位于试点地区县域内,并采用银行自行评估的方式直接认定抵押农房价值,对符合条件的村民采用集群开发的模式。
抵押价值确定难也是农房抵押中的一个普遍问题。银行和农户协商确定抵押价值时,容易因为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导致价格失准;采用中介机构评估时,因为农民房缺乏客观的评估体系也容易导致农房估价易失准。此外农民如果失去住房引发的纠纷也都是隐患。据浙江某市的法院数据显示,抵押农房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成功率大大低于普通抵押房屋。
截至2016年4月末,浙商银行已累计向1800余位农户发放了12.5亿元的农房抵押贷款。目前,浙商银行“农房抵押贷”产品开办区域已从温州下辖的瑞安、乐清两市扩展到其他试点地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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