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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变真离婚,钱能要回来吗?
杨能跟孙静2013年结婚,婚后住在杨大爷名下的房子里。因为房子太小,2014年,小夫妻决定卖掉杨大爷的房子,换个大点的房。很快,孙静找到了买家,还收了定金。杨大爷称,他当时根本不知道,儿子儿媳要卖房。直到他们私自签了卖房合同后,儿子这才告诉杨大爷,夫妻俩已经看中了一套房,还付了50万的定金。如果现在反悔,会有很大的损失。杨大爷只能同意卖房。
6月,孙静收到了50多万元的卖房首付款。当天,她就跟房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申请了120万的商业贷款。但是,因为杨能的信用记录不良,不能办理贷款,于是夫妻俩想到假离婚。
夫妻俩来到了民政局,两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还约定新买的房子归孙静。从民政局出来后,两人跟往常一样回了家。之后,杨大爷收到100多万的卖房款,直接把钱打给了孙静。不过,杨大爷怎么也没想到,3个多月后,孙静跟杨能竟真的分开了。为买房贷款假离婚,一下子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杨大爷一怒之下,把两人一起告上法院,要他们返还160多万的卖房款。
杨大爷起诉称,卖房的时候,他要求新换的房屋产权证上写他的名字,或者按照他的出资比例标明份额,但现在购房合同上只有孙静一个人的名字,他要求两人还钱。杨大爷的儿子杨能也表示,父亲说的是实话。签离婚协议时,他根本没有想到会假戏真做。现在父亲的买房钱都给了孙静,她应该还回来。
孙静辩称,购房的160多万是杨大爷自愿赠与的。而且离婚协议写明了房产归自己所有,杨大爷没权要求她返还购房款。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大爷打给孙静的160多万,不是赠与,而是委托儿子儿媳买房。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孙静所有,但这并不影响杨大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院判决,孙静要还杨大爷160多万元,其中50多万杨能有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后,孙静提起上诉。不久前,南京中院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案例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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