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2月1日联合发布通知,再次降低非限购城市房贷“门槛”。通知称,在实施不“限购”措施的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分析人士指出,首付款比例降低的买房的“门槛”意在刺激市场需求化解过剩库存,但政策效果有待市场观察。
房贷“门槛”两年五降
对于新政策的主要变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通知指出,在实施不“限购”措施的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也就是说,与此前的政策相比,部分城市的首套房可以降低到20%首付,另外购买二套房,此前贷款未结清的可以按照30%支付首付。
记者梳理发现,自从2014年9月以来,算上此次调整,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发生了五次变动。
2014年9月出台“9·30新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015年3月出台“3·30新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2015年8月,三部委联合发文,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第二套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2015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称, 不实施“限购”措施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各地执行或将“分化”
专家指出,此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化解房地产库存已经被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五大任务之一,会议指出“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此次贷款放松政策,同样意在“去库存”。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