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朔州市市民反映,由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公开卖房。
10月19日,笔者在该售楼处看到,几名置业顾问正向市民介绍该楼盘的情况。该楼盘并未按规定在售楼处内公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书。
笔者在现场看到,该楼盘没有动工。
一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该小区位于朔州市恢河南岸、马邑路东侧,由底层、小高层和高层组成,价格起价每平方米2646元。”
该置业顾问告诉笔者,该楼盘马上就要动工,2016年4月完成地下部分,2016年6月封顶,2016年12月底交钥匙。
该置业顾问表示:现在购房“‘房款’交到我们这儿,我们给你出具一张收据和一个预留房合同单子。”
当笔者询问该楼盘现在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置业顾问坦言,目前该项目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在介绍房源情况时,当记者询问产权证是否能办下来,置业顾问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开发商就在这儿摆着呢,开发商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是北京中关村科技园电子城的支公司,是大企业。咱这儿卖得非常好,好户型剩下的不多了。”
笔者在朔州市有关部门查询获悉,该项目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对于开发商的这种操作行为,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及市消协均表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交易,该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如果认定开发商确实存在无证违规售房行为,房管部门有权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上图为楼盘的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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