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腻
装修合同拆分签约
参观样板间的过程中,吴先生不断讲着装修的高标准,直到记者准备离开时,他才平静地补充了一句,即使按首套房购买,首付款也要达到房款的五成。
因为,精装修合同是在购房合同之外单独签署,且装修款项必须全额支付。
“楼体施工企业和装修企业不是一家公司,需分开付款,所以没办法写在一份购房合同中。”这是他给出的解释。不仅如此,在精装修合同中,购房人不是按照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装修款,而是12500元/平方米。
不过,他也强调,12500元/平方米仅仅是支付标准,交房时依然参照样板间5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实际房款扣除装修款后,就是写在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金额。”
记者以137平方米、520万元的三居室计算。按照开发商的要求,需单独全额支付的装修款约为171.2万元,剩余的349.8万元房款,三成首付即是104.94万元。两者相加,首套房购房人需要支付的现金为276万元,确如吴先生所说,“达到总房款的五成。”而显示在购房合同中的349.8万元计算,折合单价为25532元/平方米。
揭示
开发商如何钻空子?
工程款或装修款的支付与购房人并无关系,无法写进一份合同的理由显然并不成立。那究竟是因为什么?记者查询发现,拆分合同或许和绕开“一房一价”有关。
年,北京开始对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一房一价”制度,每套住宅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预售许可批准后,每套住房价格对外公示,并且网上签约时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同时,“一房一价”制度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至今,预售商品住宅都在执行‘一房一价’。假如申报了30000元/平方米,那这个价格就会被锁死,超出便不能完成网签。”记者请教的一位开发人士介绍。
市住建委官方网站上,合生滨江帝景至今仍然是预售商品住宅。其中,3号楼与7号楼于2014年3月申领了预售许可证,拟售均价分别为26856元/平方米和24890元/平方米。8号楼则是2013年9月24日申领的预售许可证,拟售均价为21487元/平方米。
具体到3号楼,记者找了与咨询中很接近的1单元1503号房源,建筑面积为137.80平方米。按照信息公示,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源的单价是26983元/平方米;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该套房源的单价为33089元/平方米。换句话说,无论是建筑面积单价还是套内面积单价,均低于38000元/平方米。然而,刨除了装修款后,剩余房款折合的单价并不超过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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