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梯安全法8月1日实施 违规最高罚3万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15-08-05 16:04:00

安装电梯有明确规定

医院、机场、车站、学校、幼儿园、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新安装的乘客电梯以及十层以上的住宅电梯,应当采用双回路供电或者配备备用电源。医院提供患者专用的电梯以及直接用于旅游观光且速度大于2.5/秒的载人电梯,应当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电梯采购招标文件中应当有配置电梯远程检测系统和应急救援条件的要求。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将其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公共场所或者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次数和维护保养项目等。

将加大老旧电梯管理

“老旧电梯隐患较大,需要针对性进行管理。”冯晔介绍,《办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四十、四十三条明确对老旧电梯的规定,对使用超过15年的电梯,在进行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功能性试验等检查。同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对使用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次数和项目,并且开展安全评估。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继续使用的条件及应对电梯进行加强检验和维护的措施。在此前提之下,加强监管,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将老旧电梯列为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对象,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计划,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记者了解到,同时在《办法》中明确了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全区已建立5个电梯应急救援平台

据王磊介绍,自治区质监局已经在呼和浩特、包头、乌海、鄂尔多斯、兴安盟5个地区试点建立了96116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以使用单位为责任主体、电梯维保单位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队伍。

王磊说,目前正在大力合理布局网点,完善联动机制,力求快速、高效、准确地处置电梯应急求援报警,争取在全区其他城市尽快建立96116电梯应急救援平台。

违反《办法》规定最高罚款30000元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建设单位未向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或者电梯使用标志的,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维护保养工作的,在电梯使用标志有效期内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更换电梯使用标志的,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并在乘客被困时未能迅速实施救援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未配备电梯远程监测和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的,未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的名称、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号码的,未建立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置记录或者已建立但保存不满五年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者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无型式试验证明的,应急救援电话未能二十四小时有效应答或者在乘客被困报警后,未能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的,未告知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的,未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自行检查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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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梯安全法8月1日实施 违规最高罚3万
来源:内蒙古日报2015-08-05 16:04:00
昨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发布会上还详细解读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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