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9日)一早,南京国土局推出7幅地块,其中江宁3幅、城南2幅、城北1幅、城东1幅。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出让面积 | 规划用地 | 出让 | 容积率 | 住宅部分90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m2) | 性质 | 年限 | (%) | |||||
1 | NO.2015G26 |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小南化一期A、B地块 | 68846.41 | Rb商住混合用地 | 商业40年 | 1.01≤R≤3.2 | / | 156000 |
住宅70年 | ||||||||
2 | NO.2015G27 | 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锦东二期地块 | 27961.83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1≤R≤2.0 | >50 | 26800 |
3 | NO.2015G28 | 玄武区徐庄软件园四号线地下空间地块 | 23607.36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 | / | 2000 |
4 | NO.2015G29 | 江宁区南京南站南广场站西片区34-35号地块 | 24030.3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8 | >50 | 66400 |
5 | NO.2015G30 | 江宁区淳化街道104国道以北、淳湖北路以东地块 | 69210.02 | Bb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R≤2.4 | / | 28600 |
6 | NO.2015G31 | 江宁开发区天元路以南、牧浦街以东地块 | 14185.34 | Rb商住混合用地 | 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3.04 | / | 2900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 | |||||||
7 | NO.2015G32 | 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西路以南、上高路以西地块 | 49444.45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6 | / | 84500 |
备注:
NO.2015G26: A、B地块均应建设配套商业设施,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10%。
NO.2015G28: (1)地下不超过2层,市政用地范围内出让深度为地下4米—地下15米(以现状道路路面标高为准,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深度的要求下,出让深度可调整为地下2米—地下15米);
(2)地块所建地下空间的商业建筑20年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地上须在道路红线和绿线外配建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2700㎡的公交首末站和2290㎡社会停车场,由玄武区徐庄管委会负责出资建设,受让人须在地下工程建设时与徐庄管委会做好对接;
(4)地下空间的管理用房应布置在地下,地面只能设置地下空间所必需的疏散口、通风井等设施。
NO.2015G29: (1)地块A分区内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4700平方米的12班幼儿园一处,由受让人出资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幼儿园占地面积计入容积率计算;
(2)地块A分区内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建筑功能包含:文化活动站600㎡、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中心600㎡、托老所1000㎡、医疗卫生设施约300㎡、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约500㎡、以及公厕等其他公共设施;其中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公厕等其他公共设施由受让人出资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
(3)用地出让条件高度均为最终指标,在机场搬迁前按照机场限高(45米)进行建设。
NO.2015G30: 地块内允许设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NO.2015G31: 沿天元路应安排商业、办公,不宜布置居住,A地块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得高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NO.2015G32: (1)沿地块东侧、南侧可集中布置商业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 ;
(2)建筑高度指机场搬迁后的高度,机场搬迁前核发限高以下建筑工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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