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涉及房地产税收体系、制度、政策的调整,但关键税种就是持有税,将原来持有环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并,符合逻辑。房产税的覆盖面,也即税基,不会像发达国家那样大——几乎包括所有房屋(针对少量房屋也有减免征),预计将设定人均免征面积,另外还可能综合考虑是否为首套,比如上海试点方案是人均免征60平米、首套免征。关于税率,估计先由人大立法中设定大致范围,具体由各地因地制宜,主要区间估计为0.5%-2%。
当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这既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必须,也是全国性征收房产税所需具备的条件。退一步讲,至少每个地方政府,都应有一套包含所有住宅与业主信息的数据库。另外,还要具有相应的房屋估价技术与人员配备。每年都需要对应征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以此为基础才能计税。
房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从经验看,很多国家,包括我国的香港地区,都有房产持有税,但无法靠此而阻拦房价波动,某些年份房价依然上涨,比如香港房价已连涨10年;上海自2011年开征房产税以来,也未能明显压制房价。从国内征税前景看,将来我国房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没想象得那么大。从时间历程看,2010年官方频提房产税之后,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定调以来,民众已逐步吸收了房产税预期,部分权贵也已卖掉部分房产。因此,房产税最终开征后,预计不会严重影响房价走势。(杨红旭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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