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市场法律空白待补
至今,《融资租赁法》迟迟未出台,业内对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界定尚未统一,不动产融资租赁也处于法律模糊地带。
今年7月初,福能租赁登陆新三板,成为第二家登陆新三板的融资租赁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所从事的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在上市过程被认为有法律瑕疵。
为消除该上市障碍,福能租赁于今年6月声明,决定在目前政策环境下,不再开展此类业务。
据业内人士介绍,2012年,曾有一篇《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内流传,但该办法最终并未面世。
而《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自2005年沿用至今。今年3月份,商务部下发“关于就《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商用地产、附着于不动产的其他设备(如电梯、空调系统等)等其他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纳入租赁物范围。不过,这一管理办法同样未正式出台。
此前,包括民生金融租赁在内的多家金融租赁公司,都开展了不动产的金融租赁。银监会窗口指导叫停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这项业务后,新增不动产租赁业务走向停滞。
据前述不动产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介绍:“2004年上海完成国内第一单物业融资租赁,到现在为止,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大约有十几单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典型案例,总的来说,不动产融资租赁大概有70-80宗,在整个融资租赁行业中比例不高。”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柱华指出,目前监管思路在变,关键是把控好风险。
自去年以来,广州出台了融资租赁系列政策,广州融资租赁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罗军表示,广州南沙若能率先制定法律标准,明确融资租赁不动产规则,确定融资租赁不动产合法性,将有望启动万亿元级别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市场。
中国租赁联盟等组织最新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3.7万亿,比上年底增长14.2%。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蓝皮书主编杨海田预计,2016年上半年以前,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可达到5万亿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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