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推进步子要稳,胆子也要大
中央推进PPP的目的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才要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和发展。要真正加快PPP市场大发展大繁荣,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宽进严管,抓紧时间大幅度扩大社会资本参与面。我们过去的理念是管门槛,现在国家在企业登记注册方面有了好的转变,但是在ppp领域似乎却在走重入门轻监管的回头路。
理论探讨一百年也不会出一个真正的PPP专家,如果让一万家机构实际做上一年,则一定会出现一大批PPP专家。有了真正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家,给政府出主意规范PPP市场的人和机构自然也有了。
现在市场不发育,什么都没有,在理论上空对空的规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没有充分发育的ppp市场,再规范、再没有风险、秩序再理想,也都是空谈。
建议地方政府在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时,要给社会资本留下足够的空间,不能超前规定、谨慎固守。目前有一些政策对扩大社会资本参与面是有利的,但政策作用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是2005和2010年国务院两次发布“非公36条”,但在PPP领域落实严重不力。二是国家严禁地方政府在采购招标中设定苛刻条件,但是实际操作中变相或非明文规定设置障碍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中,有些单位就明确提出,只与国有机构合作,有的明确要求不与民营机构合作。改变地方政府在ppp实践中排斥民营资本的做法,关键要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地方政府应该认识到,不同城市选择投资人的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很多三四线城市也与一线城市一样,只挑最好的企业,最大的国企,行业中最好的上市公司,这是不现实的。
选择好的咨询机构,也是促进经济增长重要的条件之一。建议地方政府在选择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方面,要尽量根据专业服务机构的特点制订考察标准,精准筛选优秀的服务机构。借鉴世行聘请顾问机构的做法,主要看团队,尤其是核心成员,而不是主要看机构和牌子。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品牌都是从个人品牌开始的,如阿迪达斯、奔驰、麦当劳、路易·威登等。在PPP领域要倡导一种充分信任、开放包容、合作进取的文化氛围。在市场培育期,要给个人和中小企业机构更多机会,只要在资金实力、专业团队和优秀的工作方案等某一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或条件,就可以引进来。
准入机制要宽,监督机制要严,在合作过程中政企双方共同学习防范和化解风险。以创新能力为主要标准,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与大企业、大机构合作,更要把项目合作伙伴和专业服务机构分开,防止传统行业大企业、大机构自己给自己做咨询,低水平垄断PPP市场。市场格局过早固化非常不利于PPP市场创新和发展。必须尽快让大量的企业和团队、个人有尝试的机会。有过第一次经历,有经验的才会慢慢多起来,PPP市场才会繁荣起来。
只有繁荣了,规范才有意义。
(作者系荣邦瑞明城市中国研究院院长。专栏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立场无关,亦不构成投资及参考建议。)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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