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推进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示范区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5-07-01 08:14:00

记者30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引导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和分工协作,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改委对以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开展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承接国际、沿海产业转移,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产城互动,引导产业和城市同步融合发展;低碳减排,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开发区;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引领示范开发区;制度创新,建设投资环境示范开发区。

意见提出的建设目标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应国际国内产业发展新趋势,依托长江经济带现有合规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规划建设示范开发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的引导作用,经过3-5年努力,示范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建设水平、园区特色、主体地位显著提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日益增强,参与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转型升级走在全国开发区前列。

此外,以示范开发区为引领和示范,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长江上中下游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以示范开发区为主、省级开发区为辅,且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意见全文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应国际国内产业发展新趋势,依托长江经济带现有合规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规划建设示范开发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的引导作用,经过3-5年努力,示范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建设水平、园区特色、主体地位显著提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日益增强,参与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转型升级走在全国开发区前列。

(二)以示范开发区为引领和示范,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长江上中下游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以示范开发区为主、省级开发区为辅,且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三)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长江下游经济发达省份,对接国际分工要求和可能,利用沿海、沿江岸线资源,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形成一批特色支撑点,开放型经济迈进新水平。

(四)承接国际、沿海产业转移,带动区域协调发展。长江中、上游省市按“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等战略的要求,与东部开发区建立协同跨区域联动机制和合作联盟。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引导企业向示范区集聚,促进人口归流、本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产城互动,引导产业和城市同步融合发展。以依托示范开发区为主,在地、县两级按工业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要求,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工业集中度、产业集聚度,突出主导产业特色。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通过产城互动、产城融合,建设美丽乡村、旅游古镇等配套,吸引人才回归。

(六)低碳减排,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开发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沿江化工、造纸、印染、有色金属等排污行业治理力度,经过专业化、园区化处理,切实减少排污大户。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建立低碳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园区,推动流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护长江生态。

(七)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引领示范开发区。顺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沿江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发展建设公共企业研发平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增强长江经济带产业竞争力。

(八)制度创新,建设投资环境示范开发区。大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商事改革。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加快上海自贸区27项改革措施的复制、推广和落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带动长江经济带更高水平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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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引导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和分工协作,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改委对以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开展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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