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出台补贴购房政策
5月19日,湖南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由1.88%暂调至1%;在长沙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可按60元/平方米标准获得补贴。
5月21日,河南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保增长调结构强投资促转型实施意见》规定,获得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若资源房企购房资格转普通商品住房,则对其购房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贴;并对领军人才享50万购房补贴。
5月26日上午,福建宁德市发布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规定对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将给予财政补贴。此外,还规定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超过后可享受购房总额3%的财政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8万元,由当地财政承担。
5月26日当天,四川宜宾也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被称为“宜25条”的最大亮点莫过于:从6月起,宜宾户籍居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自住房的,可享受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异地缴纳公积金的宜宾籍居民在宜宾购买住房也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贷款。
5月27日,甘肃省公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商品住房限购。规定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落实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此外,早在去年底,潍坊就对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及购买300平方米含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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