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年人在保单生效之后选择退保,将承担退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如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抵押房屋。
对于保险版“以房养老”未来的市场前景,有保险专家指出,目前大约有占老龄人口比重10%的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本来就没有把住房传给子女的需要与可能,很可能是保险版“以房养老”的目标人群。
此前市场曾传出,目前推以房养老是基于房价处于上行期,一旦房价波动较大将为这一模式的推广带来很大的难度。孟晓苏就曾指出,“未来如果房屋增值了,增值的部分应该和老人分享;如果房价跌了,保险公司要顶着,不能把风险抛给老人”。就目前这一产品来看,房屋产权、收益仍归老年人,增值部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仍将归老年人的继承人,而如果房价下跌 ,出售房屋不足以偿付养老费用时,不足部分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以房养老的风险,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表示,发达国家的反向抵押好处是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随着物价适当调整,房屋的科学估价、长寿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后按照大数法则,根据老年人生命长短的平均水平,以房养老保险是可以经营的。但国内的保险公司是否具备这种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比如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险的计算等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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