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经适房、限价房,配售型保障房将不再采取备案家庭轮候的方式,而是采用类似目前自住型商品房的项目登记制。
但后来采纳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建议后,在9月份提交审议的《草案修改稿》中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
《草案修改稿》把北京市的保障房分为两类,即“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而原来一直被纳入保障房体系的“经适房”、“两限房”、“廉租房”、“公租房”被取消。
在北京,政府放弃土地出让金,购房者承担住房建设费的合作方式还是头一次,但居民和政府一起建房的理念却早在10多年前就有人提过。
10多年前,北京市民于凌罡作为合作建房第一人备受社会关注。
据他回忆,2005年3月,包括他在内一共220个人,每人出资500元,注册成立了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万元。当时公司准备通过招拍挂买地,然后招标专业的设计院、建筑商、监理商等服务机构,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的带底商的住宅楼。
公司成立后决定与万通集团合作拍下位于东四十条的一处地块,但最终因为一些出资人不愿意追加资金而没能拍到地块。后来几次找项目拍地,都因为各种原因落空。
总结没能成功的原因,于凌罡认为合作者之间太缺乏信任,总是有人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失,不肯出钱,而要拍地建房,缺乏资金是万万不行的。
现在,对于与政府合作建房的设想仍然还萦绕在于凌罡的脑海里,但他也承认,让大家齐心合力建房难度不小。
“以前有比喻房地产市场面粉(土地)比面包(房屋)贵,但政府现在免费拿出土地来给中低收入人群建房,开发商只挣很微薄的利润,购房者能得到一个长期居住权,是一个三方共赢的事情。”在郭毅看来,目前北京市的公租房屋每月的租金一般在2000元左右,购房家庭一年的支出就是2.4万元,如果是70年就是140多万元,但按照现在试点合作型保障房的测算价格计算,购房家庭只要出30万元左右,大大降低了成本。
张学兵曾提出有关《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立法建议案,在他看来,以前“经适房”、“两限房”这样的保障房本质上是受到限制的商品房。“虽然有期限等一系列条件限制,但最后还是可以上市交易,而合作型保障房取消了商品的属性,这是它们之间最大的差异。”
张学兵指出,现在《草案修改稿》里提出的合作型商品房,最大的特点是让房屋在封闭循环的体系内使用,没有产生寻租空间的可能。但合作建房的模式毕竟是政府第一次尝试,民众的反响究竟怎么样,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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