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红头”文件仍难除昔日违建
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37号户主的违建问题,8年来,相关部门多次下达“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
“2007年规划局下文后,隔壁的违建一直没有动静,直到2013年,维权问题才有了些起色。”卢国兴说。
2013年10月18日,南宁市规划管理局经进一步核查,认定37号房屋共违法超建225.99平方米,并再次向黄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建筑。
2013年11月18日,因黄某未主动拆除违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再度发文要求西乡塘区政府“尽快组织辖区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同月29日,西乡塘区城管局下文要求黄某5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卢国兴告诉记者,以上文件下达后又“石沉大海”。经过等待,2014年9月3日,西乡塘区城管局再次向黄某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构)物公告》,明确表示:将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对黄某违建建筑择日实施强制拆除。同年,南宁市中级法院也裁定:行政处罚决定具有法律效应,黄某的违法建设拆除事宜,属于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职责范围。
“这么多文件都下了,可为什么就是拆不动呢?”面对多达10份的要求拆除违法建设的红头文件,卢国兴充满了不解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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