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2015年,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2015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研究提出改革方案。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十分专业的术语。举例来说明,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交的税差不多;一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
从种种迹象预见,2015年,沉寂多年的个税改革将会有动作,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须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事实上,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
3 、不纳税或上黑名单
身份证号、个人税号、社会保障号是否三号合一并非核心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制度和信息是否深度共通。
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整个社会征信体系中,诚信纳税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考量,一个人有一次纳税不良记录,就会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寸步难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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