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公积金连缴5年可贷款限制取消:从未设5年之限
来源:北京晚报 2015-02-02 07:50:00 作者:赵莹莹
12个月认定包括异地缴存
记者了解到,相比以往,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申请人12个月缴存时间的认定上,不再仅限于北京本地缴存,异地缴存也可以申请贷款。
一方面,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另一方面,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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