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棚户改造释放新信号:鼓励货币化安置方式

来源:新华网 2015-01-30 08:39:00

近年来,中国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通过开建新楼盘,以实物方式对棚户区居民进行住房安置。如今,有迹象表明,这一被称为“补砖头”的棚改方式今后或将不再处于主导地位,货币化安置方式将会得到鼓励。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棚改起步最早的辽宁等6个省市代表分别作了经验发言,其中“货币化安置方式”是他们共有的经验。

从辽宁的实践来看,创新型货币化安置,就是政府与棚改居民签订补偿协议,通过市场筹集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棚改居民自住购买。数据显示,2014年,辽宁通过这一方式安置棚改居民4.1万户。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最新数据,自2010年大规模实施棚改以来,到2014年底中国累计改造棚户区约210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1470万户,林业棚户区159万户,垦区棚户区18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81万户。

棚户区改造需要巨额资金。作为中国棚改贷款的主力银行,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共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4086亿元,支持了中国30多个省(区、市)棚户区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约8.6亿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近875万户。

不过,棚改已实施多年,不少地方待改造的地块都是商业开发价值小、资金平衡难的“硬骨头”,资金筹集难、拆迁难的问题更加凸显。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商向东表示,和以往仅由政府支付货币补贴的简单方式不同,如今实施的货币化安置方式,既可以满足棚改居民希望拥有实物住房的要求,又可缓解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还能消化市场待售房,同时实现分散安置,解决集中安置带来的后续管理难题。

在部分地方政府看来,创新货币化安置方式是解决棚改资金筹措难等问题的良方。

2014年,山东潍坊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打通商品房保障房的通道,以低于周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为18个棚改项目、3570户居民购买了安置房,实现了妥善合理安置。

内蒙古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中,当地政府适当提高货币补偿标准,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居民比例达到20%以上。

据成都市副市长刘守成介绍,近年来,在成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中,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逐年增高,从2012年至2014年该比例分别为53%、61%和70%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和依托商业开发实施改造的棚改项目,二者的推进都受到影响。林区、垦区、独立工矿区棚改配套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资金筹措压力更大。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安置方式。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飞表示,相对于实物住房安置而言,货币化安置更加直接、灵活。居民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居住区位和住房。同时,它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住房商品配置中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4年中国全面完成700万套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任务,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据悉,2015年中国还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而加大棚改货币安置力度已经被一些地方列入2015年工作计划。

不过,对于货币化安置的风险,陈飞提醒说:“商品性住房后期维护以及生活费用较高,加大了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成本;拆迁安置的金额确定相对比较复杂、难度较大,货币流向难以控制。”

陈飞建议,要防范货币化安置过程中的腐败和寻租现象,做好资金监管,防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过程中的漏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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