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有观点认为,允许不动产抵扣的改革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影响,房地产的价格或将有所调整,不同开发商的市场份额可能会达成一个新的平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不是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而开发商在取得土地的时候没有办法取得土地的进项税票。在一线城市,土地价格几乎占到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对开发商来说,要交11%的增值税销项税,却不能对占成本三分之一的土地进行进项抵扣。有人建议国家给开发商提供一个虚拟的进项税抵扣。如果国家愿意买单,财政的负担会比较大,如果财政不给进项税,就不排除开发商有提价的可能。”
此外,由于国家计划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抵扣,而已经完成的交易不进行追溯,开发商提供房地产服务时的成本将有所不同。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投资处于低潮期,投资额相对较小,因而税收抵扣也相对较少,所以现在是推进不动产税收抵扣改革的良好时机。
专家表示,我国2009年开展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时候,一方面担心财政减收,一方面担心固定资产投资过高,担心在经济高涨的时候进一步火上浇油,因此只允许抵扣机器设备,没有允许不动产抵扣。而当下处于投资低潮期,通过减税,可以起到鼓励投资的作用,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宏观政策措施。张斌表示,投资中的税负大幅下降肯定是利好,对于那些已经有投资意向的项目,通过减税无疑会刺激他们加大投资。“稳增长压力很大,我们建议那些减税效果比较明显的措施应该尽快推出”。
不过,张斌也指出不应对该项改革的投资拉动作用过于乐观,“目前投资下滑主要不是因为投资成本高,而是经济转型中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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