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老将澄清“反水”指责:17号得到宋卫平通知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01-09 08:17:00

原标题:爆料:王虹斌钱晓华澄清“反水”指责:十七号宋卫平通知我们卖融绿项目!

公共微信账号地产大哥(dichandage)下午七点收到一封署名上海融绿董事王虹斌、钱晓华公开信函。该信函收信人是绿城集团及宋卫平董事长。

这封信函言辞激烈,且举证有据。

该信函称,绿城集团2015年1月6日下发编号为绿城房产决[2015]1号的文件,对上述二人进行通报批评,指责二人擅自签署影响集团重大利益的文件。同时,集团公司曹舟南等人又以公司名义,通过网络等媒体对他们进行颠倒是非的公开指责。上述行为与事实情况根本不符,并对他们二人的名誉及职业操守已经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关于上述两位董事在出售上海融绿平台过程,信函亦有详细的描述:

1.2014年12月17日,王钱二人分别接到宋卫平董事长的电话,董事长口头通知他们,绿城集团将把上海融绿公司的项目出售给融创集团。

2.2014年12月18日,绿城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两份董事会决议,批准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上海融绿公司和融创集团的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文件。宋卫平董事长、郭佳峰董事和应国永董事都在上述两份董事会决议签字确认。

3.2014年12月18日,上海融绿公司的股东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和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上海融绿公司各项目股权转让的两份股东会决议。上述两份文件分别由股东方法定代表人汪孟德和郭佳峰签字,并加盖公章。王钱二人作为上海融绿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事后在上述股东会文件上董事一栏中签字,董事签字栏与股东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在同一页文件上。在他们二人签字之前,上海融绿公司其他三名董事孙宏斌、汪孟德和黄书平已签字。除此之外,王钱二人未签署有关上海融绿公司的项目股权转让的任何文件。

同时,王钱二人称,在上述文件的签字的源头都在于:

(1 )宋卫平董事长就上海融绿公司各项目股权转让事宜已口头通知他们;

(2)宋卫平董事长、郭佳峰董事和应国永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3)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就上海融绿公司项目股权转让已签署股东会决议。所以,王钱二人根本不存在集团公文所描述的“在未向集团领导请示的情况下擅自签署影响集团重大利益的文件”。

该信函最后,王钱二人表示,事实已很明晰,要求绿城集团撤销绿城房产决[2015]1号的文件。同时,绿城集团要在公司内部及相关媒体上对他们发布致歉说明,以恢复其名誉,并最大程度地消除对他们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于其名誉已造成的影响,王钱二人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该信函的最后落款时间是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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