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宁波毕业生购房再出拳 博士夫妻最高可享27万补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2-16 08:33:00 作者:林波 任社
博士夫妻最高可享27万补贴
据了解,十月初,宁波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统计,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有599人办理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
据《细则》介绍,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博士毕业生,按照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享受每月购房贷款贴息补助,不足3000元/月,按实享受;超过3000元/月,按每月3000元标准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按照规定标准,博士毕业生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宁波市财政全额补助,宁波市级其它单位市财政按50%给予补助。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最新出台《通知》,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双方都是博士,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补助。
据宁波市人社局解释,按照最高补贴标准一个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博士最高可享受18万元的全额补助,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博士且都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按照规定则可享受27万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据悉,2014年首次博士购房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者可于12月30日前按《关于报送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申请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4]72号)的程序,携带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核,再将申报对象有关材料送各县(市)区受理单位。
除此之外,余姚、慈溪、奉化、镇海等县市区按当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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