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招瞄准高校毕业生市场
随着银行限贷、限购的接连松绑,降息利好政策的不断发布,宁波楼市成交量再度火热,同时引起了社会各界和购房者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9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正式放松首套房认定。
紧接着,继宁波楼市取消限购后,宁波市政府于10月8日再推利好政策,宁波市政府发文对高校毕业生提供购房补贴。
出台的文件对大学生在宁波买房提供了诸多优惠条件。其中包括:总房款补贴、购房贷款贴息、降低首付和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其中提到,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的,按房价的1%发补贴。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的,补贴0.75%。公积金贷款,只需缴纳3个月以上的就可以。博士直接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对此,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宁波出台大学生购房补贴新政将更大程度的激发宁波市场潜在购房需求的释放,给楼市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在她看来,宁波推大学生购房补贴新政将直接促成观望购房客的成交,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成交量有望企稳回升,救市意味不言而喻。
博士夫妻最高可享27万补贴
据了解,十月初,宁波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统计,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有599人办理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
据《细则》介绍,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买普通住宅的博士毕业生,按照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享受每月购房贷款贴息补助,不足3000元/月,按实享受;超过3000元/月,按每月3000元标准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按照规定标准,博士毕业生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宁波市财政全额补助,宁波市级其它单位市财政按50%给予补助。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最新出台《通知》,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双方都是博士,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补助。
据宁波市人社局解释,按照最高补贴标准一个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博士最高可享受18万元的全额补助,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博士且都在宁波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按照规定则可享受27万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据悉,2014年首次博士购房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者可于12月30日前按《关于报送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申请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4]72号)的程序,携带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核,再将申报对象有关材料送各县(市)区受理单位。
除此之外,余姚、慈溪、奉化、镇海等县市区按当地办法执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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