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相关制度,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增值税收入75%归中央,25%归地方;除去个别项目之外,企业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除去个别项目之外,个人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此次,除房地产税之外,消费税也在探讨纳入到地方财源建设。
在土地财政受争议、营改增扩围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亟待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志勇表示,目前房地产相关税收在地方财政中占了较大比重,为避免只顾眼前利益“涸泽而渔”的土地财政,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地方税系的建设将更为迫切。
中国完善分税制包括多个方面,一是在区分全国性公共品和地方公共品的基础上,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供给范围;二是适应地方政府事权范围扩大的现状,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符的公共收支体系;三是建立以房产税为主体的新型地方税体系。
“建立以房产税为核心的地方税体系是中国完善分税制的‘重头戏’,但推动以房产税改革为主导的分税制完善需要选择适当时机,否则会引发经济震荡。”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是一个趋势,未来在流转税方面减税,比如营业税改增值税,而产生的税收空额,是要通过财产税等直接税弥补过来,这样能够达到整体不增加税负,又能通过房地产税对居民投资、分配产生影响。
其实,早在年初,房地产税改革已被作为税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列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各地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多少和征管方式,涉及税制设计与人们的利益直接关联。征收房地产税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政策制定,征管环节也将困难重重。首先在于技术细节,如何征收、如何处罚都是问题。一位多次参与房地产税制设计的财税专家表示,汽车不交相关税收可以给予不准上牌等惩罚措施,但是对于不交房地产税难道要去没收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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