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讯(记者兰锋 通讯员王晓东)今年以来,右玉县检察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立三项制度,力促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申诉和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在日常排查中,对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类型、原因、涉及人数、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账,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建立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全面分析一个时期内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特点、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矛盾纠纷信息分析报告,报院领导。对发现的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专案专报,提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没有履行调解协议的,要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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