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混改”机会:绿地建起“另类”合伙人制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1-14 08:27:00 作者:卢曦
员工持股起“压舱石”作用
早在1997年绿地改制过程中,职工持股会就成为集团重要股东之一。随着绿地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实现持股,干部员工的自身利益与企业效益实现捆绑,有了主人翁意识。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张玉良认为,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持股,使企业核心骨干人才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并有利于企业实施着眼于长远发展的企业战略和商业模式,减少短视行为,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压舱石”的作用。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绿地,企业遵照《公司法》,以市场为导向。这就要求集团总部宏观上把控重点,主要进行“顶层设计”,承担对下属单位的引领、指导、服务、监督等职能,并就战略、投资、资金等核心环节及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管控。微观上高度授权,确保一线单位权责对等,尊重并充分调动经营单位、一线干部员工的积极性。
混合所有制下的绿地股东来自多个领域,分别涉及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服务、股权投资等不同行业。多样化的股东在带来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多种外部资源。在上海国资改革的大背景下,绿地是备受瞩目的焦点。
张玉良提出,国有企业母公司体量大,能级高,在制度上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只有在母公司层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从全局角度和根本上对企业制度进行变革,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相反,子公司体量小、能级低,仅仅停留在子公司层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去触动母公司的体制机制,难以大批量培育具有世界级竞争水平的企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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