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路沿线被征土地赔偿 评估价上浮30%

来源:大河网 2014-10-31 09:45:00



  补偿办法

  一律按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此次住宅的补偿办法跟非住宅一样,可以选择货币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安置地点

  安置在河南财税专科学校院内

  安置地点为河南财税专科学校院内,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丰庆路至中州大道段)住宅房屋安置地块(农业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以上安置房为商品房,期房,产权明晰。

  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内的按35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5~10平方米的按68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1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市场评估价将随后公示)。

  如果被征收人靠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且仅有一处住宅,最终的房屋评估价又不足以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住宅,征收人可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还能免交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其他补偿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空调移机费等都要给

  除了补偿,在安置方面金水区还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其他补助费等。

  搬迁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期房安置的发两次,货币补偿的发一次。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租赁期间,搬迁费发给房屋承租人。此外,还要给予电话移机费、互联网费、集中供暖费、有线电视、空调移机费、在校中小学生交通补助费等费用补偿。

  临时安置费:选择期房安置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临时安置费,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房。

  此次的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如果超过临时安置期限,安置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将相应提高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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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农业路沿线被征土地赔偿 评估价上浮30%
来源:大河网2014-10-31 09:45:00
农业路要建快速通道,金水区农业路沿线的哪些住宅将面临拆迁?又将如何补偿?   昨天,《金水区项目(丰庆路至中州大道段)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下简称《通告》)对外公布。跟之前的方案相比,此次大大提高了对居民的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一律可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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