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停车收费新政被指“与民争利”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10-27 09:49:00

其实,早在今年6月9日,哈尔滨官方通过《黑龙江晨报》,对马路上设收费停车位依据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回应。马路上设收费停车位,主要是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对此,王秋实认为,哈尔滨市出现的道路停车泊位,是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设立,貌似有法可依,“但这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王律师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管理条例的出台,没有经过合法的听证或专家、公众论证程序,不具有完整的程序合法性。“况且,采用怎样的收费标准,并没有经过正当程序考量和相关审批手续。”

除此之外,王律师认为,这么大的政府行为,也不能只有一个公安部的条例规范,财政部、交通部、建设部等部门,都应有相应的说法。

“而且,这一做法也与法律倡导的的‘鼓励设置免费停车场所’背道而驰。”王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王律师提到,“就是被作为哈尔滨市道路停车收费依据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37条也明确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需求状况,在非繁忙路段施划免费道路停车泊位。”

“退一步来说,公共资源占有、使用、出租等,涉及对公共利益的处分,不管是否收费,事先都应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一个听证的程序,再决定是否收费等事项。”王律师说。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哈尔滨停车收费新政被指“与民争利”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4-10-27 09:49:00
“车停在已经交过费用的公共道路上。收取停车费,那岂不是双重收费?”10月24日,哈尔滨律师王秋实带着这样的疑问,向哈尔滨市政府寄出一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对有关公共停车位收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信息公开。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