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合肥讯:据合肥市金融办消息,《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二十条”已印发,今后,合肥将建立健全多层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采取地方住房维修资金存放等有效手段,引导在肥银行机构在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民间资本可入股农商行
今后,合肥将积极引进境内外各类型金融机构来肥设立分支机构。加快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网络。推进符合条件的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引入民间资本,优化股权结构,支持有实力的银行、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推进肥东农合行改制和巢湖村镇银行设立工作,确保2014年末实现农商行与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支持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整合重组。鼓励发展立足县域、服务 “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
鼓励银行降低房贷利率
合肥继续将节能产品推广、新能源产品消费领域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保障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等合理信贷需求。采取地方住房维修资金存放等有效手段,引导在肥银行机构落实好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切实保证居民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供给,加快受理、审批、发放贷款,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金融服务室或其他简易流动网点,在不具备设立网点条件的行政村加大POS机具布设力度。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应用。在庐江县进行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借鉴金寨、凤台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各项金融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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