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老贷新”要区别情况
9·30新政明确,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相关贷款已经结清的,再申请贷款购房,可视同为首套房。受此影响,不排除部分有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提前结清房贷以符合新政的要求,享受“首付三成,贷款利率基准”的待遇。
银行人士提醒,“还老贷新”的方式要区别对待,单纯的“首套房贷款待遇”或许并不一定划算。业内人士建议,在“还老贷新”之前,一定要考虑手头的贷款优惠力度有多大,已经月供了多长时间以及手头已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如何等。
提前还贷不划算的情况
原来7折:若消费者的“老房贷”享受7折利率优惠,那么折算下来的执行年利率可能比银行五年期存款利率还要低。如果将7折利率贷款结清,再去申办基准利率上浮10%的贷款利率,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增加的利息或许就抵得上多出的首付款了。
已还1/3:如果当初按揭选择的是常用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一旦还款时间已过总贷款时间的1/3,相当于已向银行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此时提前还贷也不划算。若月供时间超过了一年(部分银行规定,没超过一年的可能要交违约金),但又没超过1/3,则可以考虑提前还贷。
会投资:如果自己的投资理财能力较强,利用手头已有的这笔钱可以获得的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水平,那则可以先去投资,待适当的时候再想办法“还老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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