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房贷必须适度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4-10-13 09:08:00

    9月底出台的“央四条”,终于在房贷套数的认定标准上由之前的“认房又认贷”,转变为“认贷不认房”。从支持合理需求的角度看,这一个必要的“纠偏”。不过,也应防范从“一刀切”式紧缩转向没有原则的放松。

  2010年的“国十条”及二套房贷细则在套数认定标准上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只要利用商业贷款购过房,即便名下无房,再购房仍按二套认定。之后央行又出新政,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显而易见,之前的“认房又认贷”严重误伤了合理的自住需求——当地人的“置换需求”和外地人的首套房需求。“央四条”改变了这一严重伤害合理需求的现象,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尤其惠及二套普通房。同时又规定: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这等于解除了“三套及以上停贷”的禁令。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放松房贷必须适度
来源:中国经济网2014-10-13 09:08:00
放松房贷必须适度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