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调整 征收对象范围将收窄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0-13 08:01:00

高档精装房有所受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和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在具体适用税率方面,该市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和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 (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征收细节一直被指存在征收面窄和征收税率低的诟病。为此,自2011年以来,有关其征收范围将扩大的传闻也几度传出。

早在2011年5月底,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中国新闻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房产税政策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此外,2013年7月,又有媒体援引重庆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的表述,称房产税征税标准将有所提高。

不过,令市场有所意外的是,除了征收起点数次调高外,重庆官方对房产税征收细节的首次调整却是收窄和降低。

重庆市地税局表示,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纳税人对成品住宅装修费扣除问题意见比较突出,认为政策合理性有所欠缺,此次调整属于正常的政策修改完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晟城地产发布的重庆楼市市场周报发现,今年以来,重庆楼市曾数次出现成交量四周连跌的情况;比如4月28日至5月25日期间,其成交量连连下挫,最高跌幅在20%左右;此外,今年7月也曾出现类似情况。

“今年楼市不景气,前几个月各地还纷纷出现限购松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高档住宅的行情所受到的冲击也比较大。”一位不愿具名的重庆地产界人士称,此次房产税调整令高档精装房有所受益,尽管这类房源的市场占比并不高,但其释放出的信号更值得关注。(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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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调整 征收对象范围将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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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税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在响应国家推动精装房建设趋势,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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