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三:虚假承诺,诱使交易。个别经纪机构为促成交易,有时会作出各种口头承诺。在交易过程中,如经纪机构未兑现承诺,交易当事人往往因缺乏有效的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提醒:交易当事人应要求经纪机构或对方当事人将承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陷阱四:巧立名目乱收费。个别经纪机构以看房为名,违反有关收费规定或超出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乱收费。
提醒:交易当事人应注意查看经纪机构收费依据,并在经纪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对违规乱收取费用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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