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7000万土地出让金赖10年 联合广场开发商“出名”了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9-24 10:17:00 作者:龙锟
市政府
多次告上法庭讨钱
1997年10月,工程基本竣工。10月20日,市经协办和经济协作发展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联合广场A座33A整层1828.11平方米的房产交付给经协办所有和使用。结果经协公司不仅将房产证办到了自己名下,并抵押给光大银行。
1999年深圳市经协公司整体转让给海南国泰投资集团公司等3家公司,并更名为深圳市国泰联合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经协办多次致函深圳市国泰联合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履行协议,该公司拒不履行,并于2001年8月14日回函辩称公司资金紧张,无能力将该房产从抵押人处赎回。
2002年12月,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以深圳市国泰联合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同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多次协商,该公司同意将市政府申请法院查封的联合广场B19层房产交付于市政府。
此外在经协公司整体转让之际,按照约定该三家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分期支付转让金。但至1999年6月22日股权变更登记完成,该三家公司仍未按约定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之后由于机构改革,深圳市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于2001年年底撤销,其债权债务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担。2002年12月,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正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深圳市政府相当于与国泰联合广场的所有人又打了场官司。广东省高院最后也支持深圳市政府的诉求。
(广州日报)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