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模糊“首套房认定标准”要不得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9-24 09:25:00

■ 一家之言

楼市的适度回调,是房地产市场化的正常现象,也是我们为过去不合理的增长理应付出的代价。

9月23日,《新京报》报道了关于福州市和四大行降低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消息。报道称,根据福州市最新发布的政策,曾申请购房贷款的,只要贷款偿清,继续申请贷款购房仍可按首套房贷认定,四大行也有“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的消息传出。但四大行随后回应,称后者的消息是谣言。

2014年的楼市不景气,但不寂寞,各地调控新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虽然四大行公开辟谣,但无风不起浪,从“认房又认贷”到“认房不认贷”,政府试图以行政力量“稳楼市”的急切心情可见一斑。

此次福州出台政策降低首套房认定标准,与此前四川出台的首套房补贴政策可谓如出一辙,都有利用政策扭转市场走势的用意。对此,我们早已有前车之鉴,在2003-2012年房地产市场突飞猛进的十年,相关职能部门屡屡行政调控抑制需求,以期使房价“降到合理水平”,但其结果却是“屡调屡涨”,那么在当前房地产已明确进入下行通道之际,对地方政府层出不穷的托市行为,我们同样有此担忧,托市真能托得起来吗?

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行政力量干预市场是难以到达彼岸的,无论是以“规范”之名禁止还是以“引导”之名推动。尤其当行政力量“引导”市场去做什么时,最终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反而会造成市场的倒退。

楼市也还没到需要“托市”的地步。

首先,虽然目前楼市面临的下行压力还在持续增大,但仍在合理的回调区间之内。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68个城市的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跌,从当月楼市数据来看,可谓十年来的最差,这直接导致了新一轮的救市潮。但回归常识,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今天的楼市之所以持续下行,要归根于过去长期不合理拉升导致的房价畸高。房价继续回调,有利于楼市最终回归健康的轨道。

其次,降低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损社会公平。之所以制定首套房认定标准,收紧购房入口,满足刚需是一个重要目的。降低认定标准,让住房需求不太迫切的人也加入购房者的行列,会将一批收入较低又有迫切住房需求的人挤在门外。房价过高从一开始就是政府导致的,现在房价正常回落,可以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政府出手“救市”,必然是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的。

第三,楼市回调还没到断崖危境。诚然我们有必要承认,楼市如果批量出现断崖现象,是会对“稳增长”造成强大的负面冲击,是有可能导致我国经济的“稳增长”,这是实现中国经济新常态所不允许的。但是,在当前房价仅仅小幅回调之下,部分地方政府就急于模糊“首套房认定标准”、出台“首套房贷补贴”等,显然是要不得的,这不仅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更会对房地产市场化信号形成误导。

总之,楼市的适度回调,是房地产市场化的正常现象,也是我们为过去不合理的增长理应付出的代价。面对当前楼市的适度下行,地方政府应该保持清醒和定力,而不应仓促出手托市,政策不能总是在跟市场拧着干。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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