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合肥讯: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消息,芜湖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已于9月15日起实行,细则内容颇为宽松。安徽省住建厅此前提出要求,9月1日开始,我省各地将开展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时间过去半个月,省内目前已有过半城市出台并实施相关细则。
芜湖异地公贷细则出炉
芜湖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对贷款额度作了详细规定:一手房不超过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70%;房屋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50%;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不超过购买住房计税价款的40%;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根据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双向互贷政策芜湖最松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芜湖,阜阳、滁州、六安、淮南、蚌埠等地已实现双向互贷。不过相较之下,芜湖细则最为宽松。
滁州和阜阳均规定,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蚌埠另外规定,如果缴存在外地,在蚌埠买房,须是当地户籍,如果不是当地户籍,则须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
淮南规定,如果缴存在淮南,在外地买房,申请公贷须提供淮南当地房产抵押。
六安则规定,申请贷款须提供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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