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好地段“住改商”隐患多 居民苦不堪言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9-16 09:18:00

在省城南内环街有这样一座临街的居民楼,大门敞开,随时迎客,楼里面的商户超过了住户的1/6。只要你想到的商户,在这座居民楼都存在过,环境差、隐患多,居民苦不堪言。

A 一共60户商户有10多家

李爱萍住的房子是太原市南内环街30号。那是一座独楼,没有院子,没有围墙,临街,下面三层是商铺。

2006年,李爱萍搬到这里。那时李爱萍的邻居是一个姓林的老板,她开了一家美容院。8年过去了,李爱萍的邻居换了三个,但美容院一直延续,前一个不干了直接转让给下一个。李爱萍很有意见,“有一次过年,他们一家人都走了,水管跑水,流了一楼道,都进了我的屋子,而且来的人太杂,经常有人敲我家的门找美容院。”“这座楼一共四个单元,六层高,三、四单元都是一梯三户,一、二单元是一梯两户,一共60户,商户就占到了10多家,特别是一层,更多。”商户频繁搬迁,李爱萍也说不清他们具体的数量,但固定的那几个总是很烦人。“棋牌馆有两家,房产中介有一家,培训机构有两家,美容院一家,婚纱租赁一家,月嫂中介一家,还有楼下饭店的员工宿舍,还有很多,我都说不上来了。”李爱萍说。

B 楼门常年不关隔壁开门开大会

8月30日,记者来到李爱萍的住所,只见楼宇门敞开着,由于常年不关,门与墙衔接的上边缘已经撕裂开,有些摇摇欲坠。“无论冬天还是夏天,白天还是晚上,这个门从来没有关过。”李爱萍的家门就正对着这个摇摇欲坠的楼门。

“这里的很多房屋都出租了,还有员工宿舍,陌生人频繁出入,十分影响生活,我因为无处可搬,才一直留在这里。”住在李爱萍楼上的赵奶奶无奈地说。

两年前,赵奶奶的邻居变成了一家公司。“每当午休的时候,这家公司就开始开大会。他们不关门,声音很大,有时候讲笑话,有时候演讲。”赵奶奶说。

赵奶奶和其他邻居向这家公司提过意见,但效果不佳。“人家说,夏天屋子里人多,闷热,所以要开门”。那时候,楼下李爱萍的女儿正在坐月子,每到中午,笑声、演讲声吵得小外甥无法睡觉,“上门找找就收敛一些,第二天还是不改”。不到一年,这家公司搬走了,邻居耳根子暂时清净了,但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维持多久。

C 客人门前喝茶窗下散步

生活小区成了经营场所,住户的环境大大打折。“本来就没有院子,也没有围墙,太多陌生人进来,吵闹不说,卫生也被搞得乱七八糟,小偷很容易混进来。以前就发生过入室盗窃的事情。”另一个住户张建说。

张建是一位租客,他也被繁乱的生活环境所困扰。“我们旁边是一家棋牌馆,生意不错,他们在楼后的平台开了后门,牌友们累了就在平台上抽烟、吃饭、聊天”。8月31日12时,记者再次来到该楼,看到张建所说的平台就是底商的房顶,这个平台贯穿一层住户的窗户。

记者站在张建家中,能清楚地看到从棋牌馆从出来的牌友,有的打电话,有的抽烟,他们站在平台上溜达着,不时从窗户向住户家里张望,还有人在无聊的时候揪起了张建窗台上的花叶子。“对这些人简直没办法,烟头扔的到处都是,埋下安全隐患”。

张建说,“棋牌馆会营业到很晚,另一个单元一层的棋牌馆的客人还经常坐在通道里喝茶,给来来往往的人造成很多不便,他们大声聊天、嬉笑,吓得孩子都不敢出门。”

张建和邻居也向棋牌馆的老板反映过此类问题,但收效甚微。“实在没办法我就搬家,但这里的长期住户就比较麻烦”。

D 怎么管理小区物业犯了愁

商户进了小区,住户烦恼,物业也发愁。“都是人家的私产,人家想租出去,我们也管不着。”南内环街30号楼一位不愿具名的物业工作人员说,“这个楼特别难管理,商户多、人员杂、卫生差。”

记者了解到,此前,物业曾要求商户缴纳商用的水费和电费,但商户不理不睬,最终此方案流产。而每年收暖气费也成了物业的难题,“都迟迟不愿意交,有的住户过了年才交,导致我们的工作很难做”。

2013年年底,南内环街30号楼改造集中供暖,按要求,住户要缴纳入网费等费用,但最终卡壳在商户上。“有的房子常年在外出租,设施全不全,房东根本不在乎,而租户肯定也不会交这个费用,最终谁都不交”。最终,在物业和政府的协调下将部分费用免去,这才将供暖工程进行下去。“看着是座新楼,可里面楼宇门坏了,地面又脏又乱,下面垃圾堆放,哪里像个城市里的小区!”一个住户坦言,“只要有条件,绝不在这里住。”

住改商宜疏不宜堵

商户进驻住宅成了一个矛盾体,住户苦不堪言,房东和租户却拍手称快,工商税务犯愁,管理成了社会难题,新形式的商户难以杜绝,有专家建议宜疏不宜堵。

房东、商户:商用住房价值高

8月3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将房子出租给美容院的赵先生。赵先生坦言,以自己现有80多平方米的房子和地理位置,一个月的租金最多就是2000元。“可现在租了2800元。”赵先生回忆,8年前,还是毛坯房时就租给了美容院,“装修都是美容院自己搞的”。

房东高兴,商户老板也乐意,“做生意还是在居民楼里合算”。目前,美容院一家五口住在“商住一体”的房子里,“水电暖费用都便宜,如果出去租店,不光房租翻倍,水电暖也是按商业费用算,贵得厉害。我们一家老小还要在外面重新租房子住,太不划算了”。

逃税避监管管理难度大

“虽说房租便宜,但收益也少。”美容院的老板告诉记者,“隐蔽,客源少,不过工商税务不知道我这里,也找不到,所以也不交税,我这种形式的店铺很多,就图个麻烦少,要不哪个商铺愿意钻在小区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住宅中的商户多数都是小本经营,生意只为“糊口”,由于经营场所隐蔽,工商税务的工作也颇有难度。“小区里面的商铺很难找,有的敲开门才知道里面是干嘛的。如果没人举报,我们很难查找。”9月1日,记者致电12315,工作人员这样回复。

物权法:执行难成纸上空谈

9月1日,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的王涛律师告诉记者,《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法条强调了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

王涛表示,法律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很有难度,“物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都是公利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利害关系人起诉,权力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干预,都是私下解决”。

管理好比禁止更加重要

住改商现象越来普遍,难以监管,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山西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谭克俭坦言,住改商有很多问题,但是一味禁止并不是最好的方法。

管理好住改商比禁止住改商更加重要,一方面给了创业优惠,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税收,这个就要靠每一个居民、每一个物业去将住改商统计,汇总上报,再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给住改商优惠政策,他们才甘愿被管理,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管理的目的。”谭克俭说。

■他山之石:

重庆:住改商不再提交业委会证明

对于住改商的申报,重庆日前有新规,不再需要提交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但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审查条件只是简化了登记程序,即经营者无需再向工商部门提交繁复的证明文件,但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 (经营场所)为住宅的,仍然应当依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就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并向工商部门提交相关书面承诺。

广西:出台相应办法

对于住改商,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小区业主拥有住改商的一票否决权,企业进驻小区途径有两种方式:

以书面形式,一一上门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征求意见,业主有一票否决权;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后,取得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的后勤部门、物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一个部门出具的 “同意证明”。

(来源: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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